已完结 公众 生活都市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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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春水乡春水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壮小伙,当初村中的几个小痞子到我舅舅家闹事,我舅妈忙跑到我家找我,我二话没说,跟了过去。一人对几人,拳头对匕首,三下五除二,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羞愤而去。 至此,人人皆知,老王家的小子是个打架的好手。那些小痞子见到我象老鼠见了猫,远远躲着,实在躲不过,就热情的跟我打招呼,称“王哥”我也不能做得太绝,点点头,给他们一个面子。
更新至 第二十章·2018-08-12 00:49:25
俺叫郭庭芳,一九九八年,俺男人在矿上干活、让炸药给炸死了,给俺留下个婆婆还个闺女。眼瞅一家子就没生路了,村里的二驴子找上俺,跟俺说:「我看上你身子了,你要原意、就跟我走!我带你往上海,跟我捣服装去。」 俺一个三十五岁的寡妇,要养老要养小,还怕啥丢脸失身的!把心一横,牙一咬,肏她奶奶的!爱咋地咋地吧!就和二驴子走了。
在青山绿水的农村里,住着这么一家人,两兄弟以及各自的妻子孩子,他们的老父亲,共同住在一起。而这两个女人在城里找了份工作,离开农村两个月了两兄弟和他们的父亲还在家务农。老大有个儿子,明明,11岁了,老二是个女儿,叫丫丫,9岁。老大的儿子独立意识强,和父亲分开住的,而老二还是和他女儿住一间房。
这是洛桑一家,他们是现在草原上为数不多的真正的游牧民族。一家人远离城镇,靠养马放牧为生,基本上每隔一年他们便会迁移到另一个地方。 父亲洛桑,一个身材精壮的草原汉子,也是十里八村最好的骑手。母亲吉玛十五岁就嫁给了洛桑,十六岁遍生下小桑籍,现在已经是三十一岁的少妇了。女儿桑籍,今年十五岁就已经是草原上出了名的美女了好多草原上的有钱大户都已经向洛桑提过亲事,但都被拒绝。搞得好多小伙子失魂落魄。